安全生产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总工会、团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民族的安全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 安全生产月 - 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