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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1 9:33: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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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了市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将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分为重庆市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区县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政府有关部门三峡库区水环境应急指挥机构三级,同时明确了各自职责。 

  二是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机制保护库区水环境。按照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预案》将预警信息分为一般、较大、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等4类标识表示。《应急预案》规定,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将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较大级由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指挥、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级由市政府应急办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挥、组织处置。 

  三是明确规定了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应急预案》将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具体工作分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新闻通报和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等5个环节,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 

  四是加强对《应急预案》的落实和培训,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相应的技术方案,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应急预案培训,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同时,由市环保局定期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习,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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