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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版的国家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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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22:36:06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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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水工金属结构
7.11.1 液压启闭机
7.1.11.1.1 进行启闭机的操作及试验时,如发生保护动作,不得任意解除,在查找故障原因时,如需解除某项保护,应由相关专业的专职工程师确认并记录。
7.1.21.1.2 启闭机检修前,应关闭其检修门并严密封堵。
7.1.31.1.3 对于双缸操作的启闭机,检修时的单缸操作,必须由检修人员进行油管封堵并作好记录。
7.1.41.1.4 拆除缸体及活塞杆上销子时,工作人员应注意防滑并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止销子突然掉出的措施。
7.1.51.1.5 启闭机接力器吊运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活塞杆滑出的措施。
7.1.61.1.6 启闭机接力器在检修现场分解时,严禁用油压打出活塞杆,活塞拉出时做好防止其突然脱出缸体的措施。
7.1.71.1.7 进行活塞耐压试验时,首先应检查所用压力表及压力油泵安全阀合格,不得带压紧固管路接头,拆卸管路前,必须先确认管路无残压。
7.21.2 闸门及拦污栅工作
7.2.11.2.1 每次落下闸门前,应检查橡胶水封是否破损、水封压板螺栓是否松动等异常情况,如有应处理合格后再使用。
7.2.21.2.2 在各类闸门启闭操作过程中,未浸在水中的橡胶水封必须浇水润滑,不得干摩擦启闭。
7.2.31.2.3 拦污栅清扫或检查应在停机时进行,并做好防止机组启动的安全措施。
7.2.41.2.4 起吊或放下拦污栅,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所有工具要用绳系好,防止坠落。
7.2.51.2.5 泄洪闸门的启闭操作由检修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前通知运行当值,并经总工同意,方可启闭,启闭由防汛指挥部命令。
7.2.61.2.6 泄洪闸门开启操作前,上游库区的船只、木排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通知下游江面上人员、船只、木排撤离,确保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2.71.2.7 泄洪闸门开启泄洪时,禁止在上游打捞漂污物。
82 压力管道、容器的检修
8.12.1 一般注意事项
8.1.12.1.1 压力管道、容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的检修工作,必须办理水力机械工作票。工作人员应熟悉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8.1.22.1.2 在许可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放去相关管道、容器内部的气、水、油或瓦斯,保证检修的容器管道、容器、工作区域与其他部分安全隔断。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液压或电动操作的阀门应切断压力源或电源,并挂警告牌。
8.1.32.1.3 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确认需检修的管道、容器、工作区域确已可靠的与运行中的设备隔断,没有气、水、油或瓦斯流入的可能。
2.1.4 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他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2.1.5 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时,须先把法兰盘上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先松开,再在略松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器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如果管道上没有疏水门,则须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松螺丝工作。
2.1.6 如果检修的管段上没有法兰盘而需要用气割或电焊等方法进行检修时,应开启该管道段上的疏水门,必要时尚应小心地慢慢松开疏水门上的格兰,证实内部确无压力或存水后,方可进行气割或焊接工作。
2.1.7 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以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1.8 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相关领导人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2.1.9 在锅炉运行中,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应经生产负责人批准,运行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并经运行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运行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外协专业堵漏公司进行的作业,运行单位应进行危险点告知。
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火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手孔等处的螺丝。但热紧时锅炉汽压不准超过下列数值:额定汽压小于5.88MPa 时为0.3MPa;额定汽压大于5.884MPa 时为0.5MPa。热紧螺丝只许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必须使用标准扳手不准接长扳手的手把。
2.1.10 安装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1.11 在瓦斯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如更换石棉垫、阀门,焊接支管等),应将检修的一段管道与运行中的瓦斯管道可靠地隔断(关闭阀门并加堵板),然后用惰性气体或蒸汽通入管道进行吹洗,将残留的瓦斯完全排出,并用小动物和仪器(试验)测试,证明管道内确无瓦斯存在,始可开始工作。
2.1.12 在可能有瓦斯的地方进行检修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2.1.12.1 必须戴防毒面具,并尽可能在上风位置上工作;
2.1.12.2 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担任监护工作;
2.1.12.3 在管道内部或不易救护的地方工作,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监护人的手中,监护人随时与管道内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2.1.12.4 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避免引起火花(必需使用钢制的工具时,应涂上黄油)。禁止穿有铁钉的鞋;
2.1.12.5 工作人员感到不适时,应即离开工作地点,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
2.1.12.6 应准备氧气、氨水、脱脂棉等急救药品。
2.1.13 禁止用捻缝和打卡子的方法消除瓦斯管道的不严密处。
2.1.14 严禁一切火源接近运行中的瓦斯管道。可用仪器或肥皂水检查瓦斯管道是否漏泄,禁止用火焰检查。瓦斯管道内部的凝结水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熔化,禁止用火烤。
2.1.15 检修后的瓦斯管道,须进行瓦斯泄露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才可恢复管道的使用。
2.1.16 检修油管道时,除应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必须特别作好防火措施。
2.1.17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道上进行焊接时,必须应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8.22.2 输水压力钢管的检修
8.2.12.2.1 进入输水钢管压力钢管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8.2.1.12.2.1.1 严密关闭进水口检修闸门,做好彻底隔离水源措施,防止突然来水;
8.2.1.22.2.1.2 关闭或落下下游侧隔离阀门或闸门,并堵漏;
8.2.1.32.2.1.3 关闭所有可能向检修管道来压(油、水、气)的管路阀门;
8.2.1.42.2.1.4 断开上述所有隔离阀门或闸门的操作水源、油源、气源或电源,并上锁、挂标示牌;
8.2.1.52.2.1.5 打开排水阀,排除输水钢管内积水,并检修过程中排水阀保持全开启;
8.2.22.2.2 在打开钢管排水阀进行排水前,应先检查确认钢管外排水管路畅通,以保持钢管内外压力平衡,确保钢管不发生变形损坏。
8.2.32.2.3 在打开进人孔前,需再次确认所有隔离阀门或闸门已可靠关闭,确认输水管道内积水已排空。
8.2.42.2.4 进入输水管道内部人员,应取出随身的无关杂物,所带入的工具材料要详细登记,工作结束时要清点,不可遗漏。
2.2.5 进入输水管道人员必须穿防滑橡胶靴,并随身携带应急照明灯。
2.2.6 进入输水管道内部工作,应安排专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工作人员的地方,监护人不准同时兼任其他工作。
2.2.7 进入以上区域工作,必须3人及以上,在管道内行走时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滑跌时对他人造成伤害。
2.2.8 检修期间,进人孔必须保持全开,安排专人全过程值班,并做好人员和材料工器具进出登记工作;每天收工,必须经工作负责人确认里面确无人员遗留在内,并在进人孔处做好禁止入内的明显标志后,值班人员方可离开。
2.2.9 进入进水口钢管渐变段、输水管平段等存在滑跌导致高空坠落处工作时,应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程,做好防止人员高空坠落和物品高空落物的措施。
8.2.102.2.10 输水压力钢管内部工作需要使用动力电源时,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8.2.10.12.2.10.1 所用动力电缆线必须采用双层绝缘,电缆架空方法必须安全可靠,并与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固定电话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2.10.22.2.10.2 照明电源电缆不得与动力电源电缆混用;
8.2.10.32.2.10.3 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箱和控制箱等应放在管道外面;
8.2.10.42.2.10.4 动力电源联接箱和控制箱必须专人值班,并保证内部和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异常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8.2.10.52.2.10.5 若工作需要在输水管道或调压井内部装设中间电源联接箱(或配电箱)的,箱子内部还应加装一套漏电保护器,并派专人值班。箱子应做好防水措施,并放在人员不易碰及的地方,周围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隔断措施,箱体外壳上应有“有电危险”的荧光标志;
8.2.10.62.2.10.6 禁止带电移动、铺设动力电缆或配电箱;
8.2.10.72.2.10.7 带电的电气工具、电源联接箱和控制箱等不应直接放在输水钢管上,之间应采用绝缘材料隔断。
2.2.11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将输水系统下平段包括钢管段依次逐段阻水、隔离,再对隔离段进行排水和清理底板垃圾。在以上区域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气体,禁止用明火来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工作时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在有有害气体的维护室内禁止吸烟。
2.3 地下管道
2.3.1 地下管道的检修,应遵守本章第1节的规定。
2.3.2 在地下维护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视、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得少于二人。
2.3.3 开闭地下维护室的人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闭。
2.3.4 打开地下维护室的人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栏,夜间还应在遮栏上悬挂红灯。在人孔盖下面应装有上下用的脚蹬(间距30~40厘米)或固定的铁梯。
2.3.5 进入有水的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人员应穿橡胶靴。
2.3.6 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应用12~36伏的行灯。在有(有害)易燃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
2.3.7 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需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2.3.8 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应把汽油机或柴油机的排气管接到外面,并有良好的通风,否则不准使用。
2.3.9 进入有有害气体或温度高的地下维护室之前,应至少打开维护室的二个人孔,并在每个人孔上面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其中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个正对去风方向,以加强通风。
2.3.10 在地下维护室内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易燃、有毒气体,检查的方法是可用仪器测量,也可使用绳子吊下专用的矿灯或小动物作试验,但禁止用燃烧着的火柴或火绳等投入地下维护室内来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在有(有害)易燃气体的维护室内不准吸烟。
2.3.11 有关相关领导应掌握那些地下维护室经常发生有害气体,并在图表资料上注明。在检修开始前,应通知有关工作人员注意。
2.3.12 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险必须带防毒面具外,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入维护室作救护,应先带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另有其他人员在上面做监护。
预防一氧化碳、硫化氢及煤气中毒,须戴上有氧气囊的防毒面具。
2.3.13 在有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班倒换工作。
2.3.14 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的温度超过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 40-50℃温度内工作,也应适当地轮换工作和休息。
2.3.15 工作中如需冲洗沟道,应先将工作人员从沟道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再开启有关阀门或闸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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