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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电力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张宸熙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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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电力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并参照《商洛市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商洛农电工委防灾救灾预案》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严重自然灾害持续高峰供电等引起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和正常供电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供电事故
  1.4工作原则
  ㈠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㈡ 统一指挥:在县政府和上级电力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由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县调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㈢ 保证重点:在电力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优先考虑对党政机关、重要用户、人民生活恢复供电。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电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 指 挥:  王金水     柞水县电力局局长
  副总指挥:  陈六一     柞水县电力局支部书记
                黄  博     柞水县电力局副局长
                徐  斌     柞水县电力局副局长
  成   员:   董军计     柞水县电力局生技科长
  袁荣珊      柞水县电力局调度所主任
  高合奎     柞水县电力局安监科长
  祝晓军     柞水县电力局营销科长
  王  琪     柞水县电力局办公室主任
  徐立平     电力电气安装工程公司经理
  贺成平     柞水县电力局乾佑供电所所长
  舒智刚     柞水县电力局营盘供电所所长
  李  龙     柞水县电力局下梁供电所所长
  孙长华     柞水县电力局小岭供电所所长
  雷  鸣     柞水县电力局凤凰供电所所长
  赵睿俊     柞水县电力局红岩寺供电所所长
  程  平     柞水县电力局曹坪供电所所长
  2.2电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 贯彻落实市、县两级政府及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商洛工委、商洛供电局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处理法规、规定和预案
  ⑵ 接受柞水县政府和商洛工委、商洛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⑶ 统一组织柞水县境内的供电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⑷ 实施和落实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⑸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⑹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⑺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⑻ 负责电力事故新闻发布。
  2.3电力事故应急办公室
  由电力局生产技术科负责日常办公
  主任:  黄  博   4321168   13309142199
  成员:  董军计   4321183   13389143078
  高合奎   4321183   13087646697
  袁荣珊   4321183   13991420968
  值班电话: 4321183
  2.4电力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⑴ 负责安排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日常工作。
  ⑵ 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运行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⑶ 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⑷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⑸ 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应急分级
  3.1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电力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等级。
  3.2因柞水县境内35kv及以上主网由商洛供电局运行管理,故涉及主网运行事故应参照《商洛市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本预案只针对10kv及以下配电网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当发生突发性电力重大事故或严重自然灾害对电力设施造成破坏或威胁时,应由柞水县电力局调度所立即启动事故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反战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
  4.1.2应急指挥部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程度研究并做出决策和部署。涉及主网事故由应急办公室及时和商洛供电局调度所取得联系。
  4.1.3应急指挥部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程度研究并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4.1.4应急指挥部在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柞水县政府和商洛农电工委,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事故抢险
  4.2.1当发生重大电力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柞水县电力局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抢险,排除险情,尽最大努力恢复对外供电。
  4.2.2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请求柞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3应急救援
  4.3.1发生电力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可请求柞水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3.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重大安全事故时,根据柞水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


  第五章  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结合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并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5.1.2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制定防止电力事故的处理预案,并明确职责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5.2资金和物资保障
  5.2.1在电力事故抢修、恢复供电过程中,柞水县电力局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5.2.2做好备品备件等生产设施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做好事故抢修的物资准备工作。按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保证抢修物资到位。
  5.2.3各抢修队平时要准备好各自的抢修工具和抢修物资,根据需要逐年进行补充和调整,满足抢修需要。
  5.3人员保障
  5.3.1当发生重大电力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柞水县电力局各职能科室均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5.3.2各生产单位应成立各自的抢修队伍,单位负责人担任各自的抢修队长。
  5.3.3各抢修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5.4抢修车辆
  5.4.1各生产单位应保证本部门的抢修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待命。
  5.4.2特殊情况下抢修车辆由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配。


  第六章  实施措施
  6.1  10KV市区发生事故供电预案
  6.1.1  10KV市区线路首端开关前,出现故障且不能正常供电时,将10KV市区线1#的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合上药王、市区线联络开关(迎春路)由10KV125药王线带市区线。
  6.1.2  当10KV市区线1#-2#开关间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时,将10KV市区线2#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合上10KV药王、市区线联络开关,由10KV125药王线供10KV市区线乾佑街支线。
  6.1.3  当10KV市区线乾佑街支线中某处出现故障时,可视具体情况解除事故段引流线后分别由市区和药王线供电。
  6.2  10KV药王线发生事故供电预案
  6.2.1 10KV125药王线1#开关前发生故障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将10KV1#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合上10KV药王、市区线联络开关,由10KV128市区线供10KV125线王线供电(或断开药王线24#引流线合上七坪线与药王线联络丝具,由10KV七坪线供10KV药王线后段)。
  6.2.2  当10KV药王线2#开关以后出现故障时,将10KV1252#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由10KV125药王线供电。
  6.2.3  当10KV药王线1#-2#中间出现故障却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将10KV药王线1#、2#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10KV药王线1#开关前由10KV125药王线供电,2#开关 后由10KV营太线供电。
  6.3  当10KV下梁变10KV药王线、市区线不能同时向县城供电时
  6.3.1  解开10KV药王线24#杆引流线,断开10KV市区线1#开关,合上迎春路市区、药王线联络开关,由10KV七坪线供药王线而供县城。
  6.3.2  将10KV市区1#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将10KV药王线1#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合上迎春路药王、市区线联络开关,将10KV药王线3#开关由冷备用转运行,由10KV营太线供药王线及全县城正常供电(并考虑限制目前超过蒋湾变主变最大出力)。
  6.4  10KV七坪线首端出现故障不能及小时恢复供电时,可视具体情况解开10KV七坪线5#、7#、9#、12#、15#、19#、22#、24#耐张杆引流,由10KV药王线供七坪线盘龙医药产业园用户。
  6.5  10KV石瓮线出现故障却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就近断开事故段大号侧耐对张杆引流线(小号侧引流线,由原线路供电),由10KV明星线86#杆T接供10KV石瓮线。
  6.6  10KV明星线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将事故段两端耐张杆引流线解开后,由10KV石瓮线供10KV明星线。
  6.7  10KV营太线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将35KV蒋湾变101#开关由运行转冷备用,将10KV药王线3#开关由冷备用转运行,由10KV药王线供10KV营太线。
  6.8   10KV杏风线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将事故段撤离后,分别由10KV杏凤线和10KV罗风线供电。
  6.9   10KV杏红线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恢复供电时,断开10KV杏红线1#开关将板庙沟连接丝具合上,由10KV曹马线供10KV杏红线。
  6.10  当10KV曹丰线出现故障不能保证曹丰线窑镇支线冯家沟铁矿正常供电时,申请将110KV窑镇变容线加入运行供10KV曹丰线窑镇支线。
  6.11  35KV窑曹线出现故障时曹坪线不能正常供电时
  6.11.1  申请将10KV窑镇线加入运行由10KV曹丰线供35KV曹坪变10KV母线上。
  6.11.2  合上板庙沟连络线丝具,由10KV杏红线经10KV曹马线供至35KV曹坪变10KV母线上。
  第七章  后期处置
  7.1事故调查
  7.1.1发生电力事故后,应急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7.2改进措施
  7.2.1发生电力事故后,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生产运行、安监、设计部门研究事故发生激励,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改进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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