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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施工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8 16:33: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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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
、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
、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
)、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
、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
、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
、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5
、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6
、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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