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 安全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最新动态 >> 文章正文

沈阳将在全市企业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7 【字体:
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生产资料大全)    寻找资料>>
    4月21日,记者从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地位,在全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全面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注册安全主任,是指具备安全主任资格,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由于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不会管”,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日益突出,各类隐患大量存在,得不到有效治理。目前,广东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等地做法,建立和推行了注册安全主任制度,从体制上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众多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有人管”和“会管”的问题。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推荐专题
        
    论坛新贴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免责申明 |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4-2008 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鄂ICP备05000193号
    主办: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协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027-87611322 87611376 87611369 87611370 (总机)转808
    E-mail: powersafet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