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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案例剖析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1 22:48:35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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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违法事实以及造成的后果,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四)款、第六十五第(八)款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经合议,并报所领导同意和市卫生局领导批准,对东坑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对该厂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 分析 1、本案调查取证及时、迅速,我所接到函告后,立即组织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监督员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测,采样,及时提供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该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导致该厂员工杨某死亡。以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本案定性准确,应用程序正确,引用法律条款合理,处理恰当。根据该厂违法事实以及造成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经合议,做到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并报所领导同意和市卫生局领导批准。向该厂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自动放弃听证的权利,并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4、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历经了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行政处罚听证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也使处罚更加公正,完全符合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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