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 安全评价 >> 评价知识 >> 文章正文

油库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4 22:38:22 【字体:
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生产资料大全)    寻找资料>>

    根据库区储存物品种类及数量,分析该库区是否为重大危险源

1)辨识程序

    选择辨识标准→识别危险物质→确定生产储存方式→划分辨识单元→计算危险物质存在量→确定该单元是否为重大危险源

2)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分为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等九个方面。该油库输油管规格为DN200,设计压力1.6 Mpa,长度为2500m,按文件规定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中压力管道范围。

3)确定危险物质

    根据该库区装卸储存危险物品种类分析,该库区装卸储存汽油和柴油,均为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的危险物质。

4)划分辨识单元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该油库油码头为危险物质装卸场所、储罐区为危险物质贮存场所,两处相隔约2.5km,因此,将储罐区作为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另由于输油管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因此将油码头及输油管作为装卸场所重大危险源的一个辨识单元。

5)计算危险物质存在量

    标准中危险物质临界量见表9-3

9-3    危险物质的临界量标准

序号

危险物质

危险物质类别

生产场所临界量(t

贮存区临

界量(t

 

 

1

汽油

闪点<280C的易燃物质

20

2

 

2

柴油

280C≤闪点<600C的易燃物质

100

10

 

 

6)危险物质临界量计算方法

    按《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中临界量的规定,比较单元内各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和标准中的临界量(临界量按贮存场所临界量计)。若单元内危险物质有二种及以上,按标准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q1/Q1 + q2/Q2 +……+qN/Qn 1

式中:q1 q2 qn —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

    Q1 Q2 Qn— 与各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临界量。

    若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表明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7)辨识结果

1)储罐区

    储罐库区为储存区,按贮存区临界量标准辨识,根据三级油库储存量分析计算,单元内汽油及柴油的存油量显然大于临界量(汽油20T,柴油100T)。

2)油码头及输油管

    油码头及输油管为油品装卸区,按生产场所临界量标准辨识,当装卸油作业时,单元内(油船、缓冲油罐及卸油管)油品数量显然大于生产场所临界量(汽油2T,柴油10T)。

3)辨识结果

    根据辨识分析,该油库储罐区单元、油码头及输油管单元均为重大危险源,因此,该油库应为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目标为储罐区、油码头及输油管。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推荐专题
        
    论坛新贴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免责申明 |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4-2008 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鄂ICP备05000193号
    主办: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协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027-87611322 87611376 87611369 87611370 (总机)转808
    E-mail: powersafet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