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 安全评价 >> 评价知识 >> 文章正文

评价单元划分原则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3 22:51:45 【字体:
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生产资料大全)    寻找资料>>

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评价单元。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按一定原则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分别进行评价,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

  本项目的验收评价单元划分将重点遵循如下原则:

  (1)独立而完整的工艺过程划分为一个单元;

  (2)具有相似工艺过程的装置/设备划分为一个单元;

  (3)危险有害因素类别相似或事故危害范围相同的装置/设备划分为一个单元;

  (4)空间位置相邻的装置/设备划分为一个单元。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推荐专题
        
    论坛新贴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免责申明 |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4-2008 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鄂ICP备05000193号
    主办: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协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武汉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027-87611322 87611376 87611369 87611370 (总机)转808
    E-mail: powersafet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