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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金材料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评价报告(附件1)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7 23:10:09 【字体:小 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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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1.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1.1镁粉
1.2碳化钙
危规分类及编号 遇湿易燃物品。GB4.3类43025。UN No.1402; IMDG CODE4335页,4.3类。 规格 HG2737-75,发气量(L/Kg)≥:一级300,二级285,三级265,四级235。 用途 用于乙炔气的发生,气焊,切割,氯乙烯树脂生产,还原剂。也用于钙、铁合金及氨基氰的制造。 物化性质 工业用碳化钙按其纯度有灰色、棕黄色或黑色,其结晶断面呈灰色,当碳化钙的含量较高时就成紫色不定形的块状或斜方结晶。暴露于空气中吸收水分后失去光泽,变成灰白色粉末,而品质降低。相对密度2.222。熔点 危险特性 干燥时不燃。遇水或湿气能迅速产生高度易燃的乙炔气体。乙炔气体的爆炸极限为25﹪~80﹪,在此浓度范围内遇明火即发生着火和爆炸。乙炔可与一些重金属盐组成高度爆炸性化合物。碳化钙中如混有少量碳化磷,遇水即能释出自燃的磷化氢气体。碳化钙与酸类发生剧烈反应。产生乙炔气时同时生成氧化钙和氢氧化钙。这两种物品都呈强碱性能刺激和腐蚀皮肤和粘膜。吸入或误服碳化钙时,在机体内吸收水分也可引起上述现象,如混有杂质碳化钙时,则能释出高毒性磷。 应急措施 消防方法: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二氧化碳也无效。须使用适当的干粉灭火器、水泥将火闷熄。但在极少量时可用大量水扑救。急救:应使吸入粉尘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眼睛受刺激用大量水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救治。皮肤接触用大量水冲洗。 储运须知 包装标志:遇湿易燃物品。包装方法:(1)类。铁桶装,并充氮气密封,桶内如未充氮气时,应装置放气活塞。储运条件: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间内,避免产生火花,造成着火或爆炸。宜专库专储,禁止露天储存,容器必须密封,防止吸收潮后风化变质。库内相对湿度80﹪以下。与易燃物、强酸、重金属盐隔离储运。搬运时防止溜滑。进出仓前如未充氮,必须先打开放气口关闭,以防吸潮。处理:用干燥沙土混合,在空旷的地方分小批倒至水中,经稀释后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防止一切明火而引起着火或爆炸。 附1.2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2.1地震 地震是一种能产生巨大破坏作用的自然现象,它尤其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明显,作用范围大,进而威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镁粉仓库一面临近陡坡,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遇地震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垮塌的危险。 1.2.2雷击 雷电是一种自然放电的现象,雷电危害方式主要有:电雷击、电感应、雷电行波侵入。雷击在建、构筑物、线路、电力设备等物体时,会产生雷电过电压,雷电所波及的范围内,会严重损害设备并危及人身安全。 攀枝花在雨季雷电较多,由于在生产工艺中有火灾爆炸危险,露天设备多,这些设备、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均易受到直击雷的危害,架空管道及变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线路终端也易受到雷电波的侵袭。 1.2.3气温 人体有最适宜的环境温度,当环境温度超过一定范围时,会产生不舒服感,气温过高会发生中暑;气温过低达到零下,则可能发生冻伤和冻坏设备。气温对人的作用广泛,作用时间长,但其危害后果较轻。 1.2.4不良天气 暴雨产生的积水可能内涝浸渍设备,影响生产,但其对人的危害性小。 附1.3生产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该冶金材料厂生产过程,存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危险,会造成人员伤害及停产,损坏设备,人员伤害;高温作业易造成人员灼烫伤。高空作业平台,易造成人员坠落、跌伤。操作要求认真严格,如有失误,可能发生多种重大事故。 1.3.1 燃烧、爆炸 东大冶金材料厂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碳化钙、镁粉和生产的AD脱 硫剂具有易燃性,如果操作、使用不当,可导致燃烧,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3.2触电 在检修或操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确认不够、站位不当,靠近带电体,而导致触电;以及因开关短路放炮造成电弧灼伤;电路老化未及时检修到位造成事故;电机绝缘损坏或保护接地失效,若带电部位碰壳,则可能产生触电事故。当发生触电时,流过人体的交变电流(15~100Hz)的幅值和作用时间超过安全限值时,将对人体造成伤害,随着电流和持续时间的增加,其危险性越大(当﹥50mA·S时,将会引起心室纤颤,导致触电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 1.3.3机械伤害 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许多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人员操作失误、信号联系不畅、违章作业等均可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检修后转子在材料、焊接质量及动平衡等方面存在问题,在高转速、高负荷的情况下运转,叶片冲击大盖,转子飞出伤人;带压拆卸部件,零部件飞出伤人;检修前未按要求办理停送电手续且未有效切断电源可能因误送电等原因使设备转动伤人;在设备的安装、检修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站位不当,可能导致人被工具或设备挤压、碰撞等伤害。 1.3.4起重伤害 在吊装过程中,因捆扎不良、起吊能力不足、歪拉斜吊或因限位等保护装置失灵使吊钩落下砸坏设备或伤人;在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而导致起重伤害的发生。 1.3.5高空坠落 生产场所属多层平台布置,存在立体作业,作业人员在进行一些高处设备、设施的巡视、检修等作业时,若作业场所的扶梯、平台、围栏等附属设施不够、不牢或检修后未及时恢复其防护设施,就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等伤害事故。 在维修过程中,未站好、抓稳可能坠落;在高处进行维护检修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滑倒或确认不够、出现失误时可能发生坠落伤害;在设备安装及检修过程中,上到高处平台操作,可能坠落。 1.3.6中毒 镁粉为有毒物品,如果发生泄漏、操作使用不当,可发生中毒事故。 1.3.7噪声 在破碎工序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如果没有做到良好的防护措施将对作业人员产生健康危害。 1.3.8静电危险 静电是在生产、储运过程中,物料、人体、器材和构筑物上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产生和积累起来的静电荷。 静电对生产有一定的危害作用,带静电体对附近物体能产生力学作用和静电感应等物理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对外界产生静电放电。在一定的场所,静电可导致火灾、爆炸、人体伤害和阻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静电最主要的危害是火灾和爆炸。 附1.4确定重大危险源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东大冶金材料厂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镁粉、碳化钙,在《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未就其生产、储存场所的临界量做出规定,即东大冶金材料厂生产过程中无重大危险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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